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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办法的通知(浙审法[2005]93号)[ 2006-4-27 15:10:13 ] 各市、县(市、区)审计局,省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鼓励各级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中不断开拓创新,大力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和绩效审计项目,积极运用先进的审计技术和方法,全面提高我省审计工作质量,省厅在修改原评优办法的基础上,制订了《浙江省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办法》,现予以印发,并于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原《浙江省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办法》(浙审法〔2004〕64号)同时废止。
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浙江省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办法
为提高全省同步审计项目质量,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绩效审计工作路子,鼓励全面推行计算机审计,表彰取得重大审计成效的审计项目,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项目条件
(一)按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
(二)审计结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评价客观公正、处理处罚适当、建议切实可行;
(三)审计揭露出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发现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或在效益审计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
(四)开展计算机审计,查明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明显提高了审计效率、或取得了计算机审计经验。
二、评比的具体分类
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具体分以下五种类别进行:
(一)全省同步审计项目;
(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三)专项审计调查及绩效审计项目;
(四)计算机审计项目;
(五)查处大要案审计项目。
一个审计项目可以同时申报参加多个类别的评比,但只能得一个奖项。
三、评比范围及分工
五类项目评比工作分别在各分管厅领导的领导下,由省厅各职能部门制定评比标准并组织实施。
具体参评对象范围及各类评比职能部门:
(一)全省同步审计项目评比:参评对象是全省当年组织的全省同步审计项目。具体评比分两个步骤进行:首先,在每年年度或上半年,由省厅法规处牵头,组织对省厅各业务处(局)当年组织实施的全省同步审计项目综合档案和省本级项目档案进行评比,从中评选出3个项目作为优秀同步审计项目。然后,由被评为优秀同步审计项目的3个承办处(局)对各市县审计局实施的相关项目进行评审,从中各评选出3个优秀审计项目。
(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评比:参评对象为当年度各级审计机关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其中市县区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可作为实施审计的市局项目参评。具体由省厅经济责任审计处组织评比。
(三)专项审计调查及绩效审计项目评比:参评对象为上一年度各级审计机关实施的专项审计调查和绩效审计项目。具体由省厅法规处组织评比。
(四)计算机审计项目评比:参评对象为各级审计机关上一年度实施完成的计算机审计项目。具体由省厅计算机审计中心组织评比。
(五)查处大要案审计项目评比:参评对象为全省以前年度完成的、上一年度有处理结果的项目。具体由省厅法规处组织评比。
四、 优秀项目总数
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应保证质量,实行总数控制,原则上不超过45个,其中:
(一)全省同步审计项目12个;
(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8个;
(三)专项审计调查及绩效审计项目12个;
(四)计算机审计项目8个;
(五)查处大要案审计项目5个。
五、评比组织及时间
每年,各项评比工作由各职能部门制订具体评比工作方案,报分管厅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评比结果经厅长办公会议审定后,统一进行通报表彰。各类评比工作应在每年的5月底前结束,根据情况也可以提前到项目完成的当年年底进行。
六、其他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浙江省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办法》(浙审法〔2005〕93号)同时废止。
附件:1.全省同步审计项目评比办法
2.同步审计项目评委评分表(表1)
3.同步审计项目评委评分表(审计成效)(表2)
4.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评比办法
5.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评分标准
6.专项审计调查及绩效审计项目评分标准
7.计算机审计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8.查处大要案审计项目评比办法
9.×× 年度查处大要案审计项目申报表
附件1
全省同步审计项目评比办法
为做好全省同步审计项目评比工作,做到公平、公正评比,真正推动全省同步审计工作,现制订本办法。
一、参评项目范围
当年度省厅各业务处(局)组织实施的部分全省同步审计项目。
二、评比组织方式
分两步进行:
(一)每年年底或次年上半年,由省厅法规处牵头,组织全省同步审计项目交流评比工作,从中评选出3个项目作为优秀同步审计项目;
(二)被评为优秀同步审计项目的3个承办业务处(局)再对各市县审计局实施的相关项目进行评审,从中各评选出3个优秀审计项目。
三、评比具体程序
(一)制订评比方案。每年法规处制订全省同步审计项目评比工作方案,确定具体参评项目范围、材料报送要求、交流具体要求、评比时间和参评人范围等,报分管厅领导审定;
(二)组织实务交流。省厅各业务处(局)各推选1个全省同步审计项目参加交流和评比。由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审计组长、主审采用幻灯片形式进行实务交流,主要介绍审计工作方案编写的特点、项目组织及实施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项目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不足等。介绍取得的成效必须展示具体的证明材料。
(三)对照标准评分。全部项目交流后,由评委根据交流情况,对照“同步审计项目评委评分表(表1)”当场进行评分。参加评比人员范围是省厅厅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如在全省各市局局长会议上进行交流的,参加会议的市局局长也参加评分。
法规处根据各业务处(局)报送的审计成效复印件,对照“同步审计项目评分表(审计成效)(表2)”进行评分。
按照表1和表2得分各占70%和30%的比例进行换算,计算最后得分,并按照分数高低确定3个优秀项目。
(四)单项优秀评比。被评为优秀同步审计项目的3个承办业务处(局),从参加该同步审计项目的有关市、县(区)局中,主要根据审计成效大小,再自行评出3个优秀审计项目,报分管厅领导审定。
四、评比主要标准
评比人员主要应根据以下标准进行综合评判:审计目标的恰当性、实现程度及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的合理性、审计组织方法的特点、审计技术方法的先进性、审计综合报告的编写、审计总体成效的大小。
五、评比结果通报
由法规处负责将评选出的12个优秀同步审计项目与其他四类优秀项目进行汇总,统一进行通报表彰。
附件2
同步审计项目评委评分表(表1)
项目名称: 实施处(局): 总分:
评比要素 审计工作方案(15) 审计组织方法(15) 审计技术方法(10) 审计综合报告(20) 审计工作成效(10)
评分要点 1.审前调查工作2.审计目标的恰当性3.审计范围、内容、重点的合理性 1.对下级同步审计工作的指导2.整个项目是否按工作方案要求及时顺利完成3.审计目标实现程度 1. 审计技术方法的采用,包括计算机审计应用 2.审计质量控制情况 1.主题明确、层次分明、表述准确、语言简洁2.重点突出、反映问题有深度3.分析问题深刻、建议切实可行 1.促使政府、主管部门出台制度2.促使被审计单位有效整改、加强管理3.全省信息、批示情况
评分等次 好 11-15 11-15 7-10 16-20 7-10
较好 6-10 6-10 4-6 11-15 4-6
一般 0-5 0-5 0-3 0-10 0-3
得分
评委评语 年 月 日
附件3
同步审计项目评分表(审计成效)(表2)
项目名称:
实施处(局): 总分:
省厅审计成效(占30%) 得分
1.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综合报告、审计专报、信息等得到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 (同一内容的取最高分,不同内容累计加分) 国家级20省部级15
2.审计结果促成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修改或者废除有关规范性文件或政策 国务院30、省政府及部委20、厅局10
3.审计信息被采用(同一内容信息取最高分;不同内容信息可累计加分) 国家级15省部级10省厅5
4.揭露违纪违法问题(同一事项取最高分)⑴将有关问题移送相关部门;⑵移送材料已立案,但未处理;⑶有关单位、个人受到行政处分;⑷有关个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5
10
15
20
注:1、2、3为省厅本级情况,4为全省情况
附件4
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评比办法
为做好全省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评比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评比,真正推动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规范、高效、创新等方面扎实推进,现制订本办法。
一、参评项目范围
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当年度完成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以审计结果报告发出时间为准)。
二、评比组织方式
(一)评选工作由省厅经责处具体承办,复评投票人员由厅法规处和经责处共同商定。
(二)每年的11月底前,各市审计局在本辖区范围内,对本级及所辖县级审计机关当年完成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行初选,并推荐2个审计项目参评;厅本级各业务处、直属审计局各推荐一个项目参评。省厅经责处从中评选出8个项目作为优秀审计项目。
(三)当年完成的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除已作为优秀同步审计项目之外的,由厅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小组另行推荐3个参加评选。如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未被评为当年全省优秀同步审计项目,则已评出的3个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也包括在8个优秀项目之中。
三、评比程序
(一)制订评优工作方案。每年厅经责处制订当年全省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评比工作方案,确定项目筛选标准、材料报送要求、评比时间和评审人员范围等,报分管厅领导审定;
(二)组织项目评审。评审采用自评和复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项目所在单位或部门编写自评总结材料,由各市审计局签署初评意见后报省厅参与评选;厅本级项目自评总结材料由部门负责人签署初评意见后送厅经责处参加复评。自评总结材料主要介绍以下内容:
1.项目组织工作的特点。包括审计工作方案编写的特点、项目组织及实施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等。
2.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效。包括查明的违纪违规金额、与项目有关的信息简报及采用情况、违法违纪线索移交后的处理结果、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说明等。介绍取得的成效必须附有相关的书面材料予以证明。
3.项目的创新成果。包括在审计方式方法、技术手段、计算机辅助审计应用、工作思路和成果利用等方面进行的探索和初步成效等。
(三)项目复评程序。省厅经责处在审核各项目自评总结材料的基础上,填写复评意见,由复评投票人员当场进行无计名投票表决,按照票数多少确定8个优秀项目。
四、评比主要标准
项目初评和复评主要应根据以下标准进行筛选:审计项目程序的规范性、审计目标的恰当性和实现程度、审计方案的可操作性及确定的审计重点和审计步骤的合理性、审计组织方法的特点、审计技术方法的先进性、审计评价的准确性、审计成果整合利用的程度及取得成效的大小(详见评分标准)。
五、项目表彰和奖励
被评为优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由省厅统一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连续三年获得表彰的地区,第4年度可增加一个推荐名额参评。
附件5
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评分标准
内 容 扣 分 事 项 扣分标准 实际扣分
审计基础部分(100分) 1.立项依据是否正确 10分
2.审计程序是否合法 每项10分
3.审计实施方案目标是否体现经济责任审计特点、审计重点是否突出、审计事项是否有明确的操作步骤和取证要求 每项5分
4. 查证的事实是否清楚、评价经济责任的相关证据是否充分、查出问题的取证是否具有相关性和合法性、引用法规是否准确规范 每项5分
5.问题表述是否简洁准确、责任界定是否妥当、问题与责任之间的联系是否清晰 每项5分
内 容 加 分 事 项 加分标准 实际加分
审 计成 效(须有书面证明材料) 1.审计结果被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或其他部门利用(指干部任用或调动中使用审计成果的),并有相关材料证明 每项10分
2.审计综合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信息或专报得到同级或上级党政领导批示的 县级5分,市级10分省级15分省以上20分
3.除被审计者外,审计揭露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的(同一事项取最高分)⑴将有关问题或责任事项移送相关部门继续查处的;⑵移送后有关单位、个人受到党纪、政纪或刑事处分的;⑶促成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被审计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废除有关规范性文件或政策措施 (按文件或政策措施个数加分); 101515
4.在工作思路、组织方式、工作方法、评价体系(指标)、审计效率上有创新、突破的 每项15分,可累加
附件6
专项审计调查及绩效审计项目评分标准
内 容 扣 分 事 项 扣分标准 实际扣分
审计基础部分(100分) 1.审计立项是否科学、合理 10
2.审计程序是否合法 10-20
3.审计方案目标是否恰当、重点是否突出、是否有操作性 5-10
4..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5-15
5.审计评价是否恰当 5-10
6.定性和处理处罚是否正确、引用法规是否准确规范 5-15
7.问题归纳是否合理、原因分析是否准确、建议意见是否可行 5-10
8.审计目标是否实现 10
内 容 加 分 事 项 加分标准 实际加分
审 计成 效(须有书面证明材料) 1.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综合报告、审计专报等得到县(市、区)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 (同一内容的取最高分,不同内容累计加分) 中央20省部15市10县5
2.审计结果促成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被审计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废除有关规范性文件或政策措施 (按文件或政策措施个数加分) 政府20主管10单位 5
3.审计信息被采用(同一内容信息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不同内容信息可以累计加分) 国务院(中央)20,省府 (委)及审计署10分,市府(委)、和省厅5分
4.揭露违纪违法问题(同一事项取最高分)⑴将有关问题移送相关部门;⑵移送材料已立案,但未处理;⑶有关单位、个人受到行政处分;⑷有关个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5101520
5.在工作思路、方式方法、评价体系、审计效率上有创新、突破的 10-30
加分合计
项目得分总计(100-扣分合计+加分合计)
附件7
计算机审计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内 容 基 本 事 项(倒扣法评分) 扣分标准 实际扣分
计算机审 计准备(基本分25分,扣完为止,下同) (一)审前调查:(基本分8分,扣完为止)1.未对被审计单位信息化环境进行审前调查;2.虽进行了审前调查,但未能了解清楚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信息系统与相关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流向关系;3.虽进行了审前调查,但未能了解清楚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及其相关业务信息管理制度;4.通过审前调查,未能获取被审计单位有关审计数据和电子结构文档。 8222
(二)审计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分10分,扣完为止)1.制订计算机审计计划的;2.未对拟使用的计算机审计软件、硬件配置及所需的技术条件进行评估;3.未说明被审计单位相关数据的获取或转换方案;4.未明确重要审计事项和关键环节的计算机审计步骤和方法;5.未明确实施计算机审计的人员及分工;6.未明确所要采取的计算机审计保密和安全措施。 1022322
(三)审计通知书:(基本分7分,扣完为止)1.未明确标示需要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电子数据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计算机审计的内容;2.未将参加审计的计算机技术人员列入审计组成员;3.不具审计执法资格的内部或外部计算机技术人员加入审计组名单或参加审计现场实施工作,未履行规定程序。 322
计算机审 计实施(基准分50分) (一)计算机审计资料接收:(基本分5分,扣完为止)1.未办理电子资料交接手续;2.接收涉密数据未签订保密协议; 23
(二)数据采集转换和安全:(基本分25分,扣完为止)1.审计项目数据采集不完整或不准确;2.未能生成基本的审计数据中间表;3. 对已采集转换的数据和中间表:(1)未采取加密措施,存在随意复制和泄露涉密数据可能; (2)因保管和使用不当造成泄密,招致被审计单位投诉。4.进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审计,未按规定程序:(1)审计操作过程没有对方人员在场的证明并签字;(逐项扣分)(2)违反操作程序,招致被审计单位投诉; (3)给对方信息系统造成损害,造成不良后果。 1053103515
(三)电子审计证据和日记:(基本分20分,扣完为止)1.未打印成纸质材料或未以纸质材料的形式说明获取方法、审计过程和结果,并取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盖章或签名;或未签证而审计人员未说明原因。(逐项扣分,最高扣10分)2. 重要证据的计算机审计过程描述不清,无法在事后完整复现。(逐项扣分,最高扣10分)3.电子审计证据未进行复核。(逐张扣分,最高扣10分)4.审计日记或审计工作底稿中,未对开展计算机审计的过程做必要的记录。(逐张扣分,最高扣10分 ) 2322
计算机审计终结(基准分25分) (一) 被审计单位电子资料善后:(基本分4分,扣完为止)1. 审计实施结束时,审计组未及时集中审计电子资料并及时删除审计人员个人电脑中的涉密数据;2.未及时解除保密协议,并经对方签字确认的。 22
(二) 计算机审计试点项目总结:(基本分8分)1.计算机审计终结未编写计算机审计情况说明;2.未能提供较完整的计算机审计过程备份包。 53
(三) 项目审计报告和处理:(基本分10分)1.审计报告未包含对被审计单位计算机系统审计的有关情况;2.对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如果有),未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 55
(四) 审计项目档案:(基本分3分)计算机审计电子文档未刻录成光盘归档。 3
内 容 加 分 事 项 加分标准 实际加分
数据采集 1.数据采集过程形成行业数据处理中间表:(1)在审计中发挥作用;(2)经省级以上审计机关鉴定认为有推广价值。 (逐项加分,同一内容取最高分) 25
2.自行编制数据采集模板:(1)在审计中发挥作用;(2)经省级以上审计机关鉴定认为有推广价值。 (逐项加分,同一内容取最高分) 510
计算机技术应用 1. 在现场构建审计局域网,有电子资料证明审计组一线人员全体应用了计算机审计技术。 5
2. 利用专业审计软件、Excel、Access、SQL Server等工具软件平台:(1) 编写复杂处理程序或形成处理过程、函数等的程序块、宏、窗口(需提供运行环境及功能说明),在审计中发挥了作用; (2)上述计算机审计模型,经省级以上审计机关鉴定认为有推广价值。 (逐项加分,同一内容取最高分) 38
1.首次应用了自行开发的计算机审计专用小工具、小程序(模块)、小软件:(1)审计项目中证明有效,并对完善审计软件有贡献;(2)上述“小工具、小程序(模块)、小软件”,经省级以上审计机关鉴定认为有推广价值。 (逐项加分,同一内容取最高分) 515
计算机审计方法、经验(须有书面材料) 1.就某一审计事项:(1)形成计算机审计方法,被证明有效;(2)上述方法经省级审计机关鉴定认为有推广价值。(逐项加分,同一内容取最高分) 48
1.就某一行业问题:(1)形成计算机审计方法,被证明有效;(2)上述方法经省级审计机关鉴定认为有推广价值。(逐项加分)(同一内容取最高分) 815
1.就审计过程:(1)提炼成计算机审计专家经验,被证明有效;(2)上述专家经验经省级审计机关鉴定认为有推广价值。(同一内容取最高分。需按计算机审计专家经验样本格式编写) 815
计算机审 计成 效(须有书面材料) 1.利用计算机审计技术发现审计线索:(同一内容取最高分,逐条加分)(1)为审计工作提供重要线索;(2)提供的线索经审计核实为问题;(3)查出的问题属重大违法违纪;(4)查实的重大问题在手工条件下无法实现或实现成本很高。 251015
2 .利用计算机审计线索收缴财政金额在下列标准以上的(含本数):省级500万元、市级250万元、县级125万元,具有典型性。(投资审计项目以核减额计算,须同时具备核减率达到送审额的10%以上的标准) 5
4. 与类似项目的传统手工审计相比,使得现场审计时间缩短1/3以上或人员减少30%以上。 5
5.体现计算机技术应用成果的审计信息或审计结果被上级采用或批示。(同一内容取最高分) 市两办、省厅:2省两办、审计署:5中办国办:10国家领导人:15
计算机审计总结和交流 1.根据审计项目编制计算机审计案例,思路清晰、内容详实 、PPT设计科学。 3
2. 根据审计项目编制计算机审计案例,创新、实用,有推广价值,被审计机关推广交流。 省厅:6审计署:10
附件8
查处大要案审计项目评比办法
为了鼓励审计机关加大审计力度,揭露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更好地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项目范围
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办理的、揭露出重大的损失浪费、贪污挪用等重大违法犯罪问题、有关线索移送监察纪委、司法机关后被立案查处的审计项目。
二、申报评比条件
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省、市级审计项目中揭露出的违法犯罪行为涉及到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县级审计项目中揭露出的违法犯罪行为涉及到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揭露出违法犯罪行为数额较大并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
(四)根据当地领导批示或者群众举报,审计揭露出其他重大违法犯罪线索被立案查处后,向社会公布或者在一定范围通报后产生较大影响的。
三、评比具体程序
(一)逐级申报。每年年底,各级审计机关根据申报条件逐级进行申报。县(市、区)审计机关的项目应由市局进行初审后统一上报省厅。
申报时除要求填写申报表外,还应简要说明审计实施过程、移交过程和最后处理结果、社会影响,并将相关的审计文书、司法文书和新闻报道、政府通报等复印件一并上报。
(二)组织评比。省厅法规处负责具体评比工作。每年年初,法规处根据评比申报条件和具体评比原则进行评比,评比结果经分管厅领导审核后,报厅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予以通报表彰。整个评比工作在一季度完成。
四、具体评比原则。评比时主要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审查、排序:
1.被查处的犯罪事实是否由审计机关查出并移交(定罪事实与审计线索无关的不予考虑)
2.移交案件是否已有明确处理结果(必须是参评年度有结果);
3.产生社会影响的程度是否有具体材料予以证明;
4.根据违法犯罪人员职位高低、违法犯罪金额大小、社会影响大小、是否串案等进行排序。
附件9
×× 年度查处大要案审计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项目名称:
被审单位: 违法犯罪人员姓名:职 务:
移送时间:
处理结案时间: 违法犯罪金额: 万元
移送的主要线索:
案件处理结果:
市局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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